商品鑑賞期
▲於實體店鋪購物,不適用「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」之規定,亦即「無七日鑑賞期」,恕不接受退換貨,煩請於實體店鋪購買時,務必確認商品狀態。
▲網路購物時,收到商品後可享有七日免費鑑賞期(包含例假日),鑑賞期定義為提供您參考、觀賞、品鑑比較,非商品試用期,若有任何不符合個人期待因素,請勿使用商品並請於鑑賞期間內提出退貨申請。
如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◎客服信箱:info@forlifedesign.tw
◎客服專線:02-2709-7977
◎聯絡地址:台北市大安區 安和路一段102巷 10號
退換貨須知
退貨商品須為未經使用,且無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,消保法保障 7 天鑑賞期僅供您猶豫並確認商品是否符合您的需求,並非商品的試用期;如本商店有提示您者,請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- 超過 7 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-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-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-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退貨流程
聯絡客服人員 → 確認可換貨 → 準備完整商品及發票 → 提供收件時間及聯絡資訊、地址 → 將由我端委託之物流進行回收(僅瑕疵之商品有我方回收,若是其餘狀況必須由客戶端自行寄出)。
※提醒您※
1. 商品退貨時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(包含商品主體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贈品等),以寄送時的包裝再原封備妥。若原裝紙箱遺失,請於商品外再包裝,請勿直接於商品原廠外盒黏貼宅配單或書寫文字。原廠外盒損毀、商品缺件、超過7天猶豫期或是包材不完整、明顯有使用痕跡致無法再次進行銷售者,恕無法受理退貨及退款。
2. 辦理商品退換貨,請於收到商品三日內來信客服或撥打客服電話,我們將由專人為您服務。
3. 需保留原購買發票。
4. 已配送後的商品,因運送服務屬勞務性質,運費部分將無法退還。
5. FORLFE有權拒絕超出退貨期限寄送的商品,或商品狀態與所收到狀態不相同的退貨。
6. 目前暫不接受實體店面辦理退換貨之服務。
7. 出清品與福利品,不適用七天猶豫期與瑕疵退換貨等相關辦法。